谷歌败诉!美国二十年最大反垄断案公布判决,搜索领域要变天?
发布日期:2024-08-26 01:39 点击次数:93
谷歌在一场关乎最重要业务搜索命运的反垄断案中败诉。
美东时间8月5日周一,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的联邦法官公布裁决,认定谷歌的搜索业务违反了美国反垄断法。这意味着,原告美国司法部胜诉,数以百万计美国人在线获取信息的方式可能剧变,谷歌数十年在搜索市场的主导地位可能被颠覆。
周一美股午盘,败诉的裁决结果公布后,谷歌母公司Alphabet股价跌幅扩大,一度跌超5%,后收窄到5%以内,最终收跌4.6%,连跌三个交易日至4月25日以来收盘低位。
本案始于特朗普执政时期。2020年,美国司法部联合52个州及司法辖区的检察长联合起诉谷歌,指控谷歌向苹果、三星等科技业同行、智能手机生产商和无线服务商支付数十亿美元,换取谷歌搜索被设置为手机和网络浏览器的默认选择,如果这些合作方选择从谷歌的搜索收入中获得分成,就不能预装和推广竞品搜索引擎。
上述美国政府司法机关认为,这种默认的搜索选择让谷歌得以打造全球使用率最高的搜索引擎,推动谷歌每年获得超过3000亿美元的收入,因为这些收入主要来自搜索广告。
本案是二十多年来美国联邦政府与国内科技公司首次展开的反垄断诉讼案。去年9月,这一二十余年来科技业最大反垄断案开审。当时美国司法部的律师Kenneth Dintzer当庭指控,为保持互联网和移动设备的默认搜索引擎地位,谷歌一年斥资超过100亿美元,此举扼杀市场竞争。
Dintzer称,至少2010年来,谷歌就形成垄断地位,如今控制89%以上的互联网搜索市场。过去十二年,谷歌滥用了在通用搜索领域的垄断地位。谷歌将默认搜索的协议作为武器,阻止竞争对手,并通过组织苹果寻求比谷歌更好的电脑、手机等设备搜索选择,在搜索市场发挥威力。
本周一,审理本案的美国联邦法官Amit Mehta在公布的谷歌垄断案意见书中写道,谷歌存在必须予以制止的反竞争行为。
“在仔细考虑和权衡证人证词和证据后,法院得出以下结论:谷歌是垄断者,为维持其垄断地位,它一直以垄断者的身份行事。它违反了(美国反垄断法)《谢尔曼法》的第2条。”
华尔街见闻去年提到,如果裁定谷歌违反反垄断法,法官Mehta将另行安排庭审,决定对谷歌施以何种处罚。谷歌很可能上诉。因此媒体认为,这宗诉讼案最终可能还要几年时间才能尘埃落定。
本周一有媒体称,Mehta的裁决料将引发确定谷歌将面临何种处罚的另一项诉讼,谷歌可能会上诉。无论如何,本周一的裁决最终可能会颠覆谷歌向用户提供其搜索引擎的方式,影响谷歌与设备制造商和在线服务商达成高价交易的能力,而这正是本案的核心。
在首次提起本案诉讼时,美国反垄断官员没有排除将谷歌分拆的可能性。他们警告,谷歌的行为可能威胁到未来的创新或谷歌继任者的崛起。
此前评论称,如果谷歌败诉,理论上Mehta可以下令分拆谷歌,但法律业的分析人士认为这种可能性不大,更有可能是对谷歌开展业务的方式施加新的限制,比如限制谷歌通过向苹果、三星等公司支付费用而成为手机默认搜索引擎的能力,法官不可能因为非法向设备制造商付款就要求分拆谷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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